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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5月16日电(杨陈 黄静兰 陆永颜)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6日介绍,近日,该厅分别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和广西气象局共同建立汛期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公路水运领域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从而提升广西交通运输部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做好防御应对,保障公路水运安全畅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汛期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包含预警机制、叫应机制、调度机制和管控机制。
其中,预警机制聚焦暴雨等灾害天气及因降水等引发的山洪、地质等次生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及预案规定,广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将联合开展防御应对和应急处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做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要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日常与突发情况下的信息共享渠道,并通过各方互联网平台共享灾害风险预警、降雨量、收费站关闭、道路阻(中)断、交通管控等信息,提高信息共享时效。
根据机制要求,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公路管理机构,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到岗、到人。相关单位要根据红、橙色气象预警等级以及连续阴雨、雨雪、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对路段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分流管控、加密巡查、力量预置以及清理排水设施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响应联动顺畅、“叫应”高效闭环。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广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要协同联动加强调度,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督促指导;灾害受影响区域出现严重拥堵或大范围车辆滞留的,要加强会商,适时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挥协调,全力保障路网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落实“一路一策”原则,科学确定分级分类管控阈值,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完善管控措施,形成本辖区高速公路路段级管控阈值一张图,定期联合开展阈值评估并动态调整完善。
《广西公路水运领域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港口航道防御应对暴雨、台风等灾害天气及因降水等引发的山洪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级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当气象部门发布交通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时,启动该机制。
围绕汛前准备、汛期期间等重要过程节点,各级机制要完成组建工作,全力做好应对公路水运领域灾害天气的准备工作。
汛期期间,各级机制要加强会商研判,根据气象部门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结合不同层级机制启动条件,及时启动该机制。灾害天气临近时,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跟踪公路水运领域灾害天气变化趋势,加密会商和巡查频次,加强调度指导,做好灾害天气防御准备。灾害天气发生时,实时跟踪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全力防范应对灾害天气,保障公路水运运行安全。发生影响公路水运领域通行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依据自身预案规定,及时转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在应急处置结束、确保安全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此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还将加强工作协同,充分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不断优化完善基于阈值的防御应对措施,提高公路水运领域防范应对灾害天气能力。(完) 【编辑:李润泽】